公共字段和功能
在新增表单中有许多表单公共字段和公共功能,在此单独拿出,不再在具体功能中说明。
一、表单公共字段
- 发生日期:必填,创建表单时,自动选择当天的日期,点击“发生日期”下面的输入框后,会弹出日历,可自行选择日期。
- 手动修改日期时不可以选择当前日期之后的日期。
- 改变日期后,待核销金额及分录参与筛选,筛选当前选择日期及当前选择日期之前所录入的待核销金额及分录。
- 发生人:必填,创建表单时,自动选择当前用户作为发生人,点击之后可自行选择。
- 制单人可以选择发生人,可选范围为账套内的用户。
- 发生部门:必填,创建表单时,自动选择当前用户所在的主部门,点击之后可自行选择。
- 可修改为发生人所在的其他部门信息,仅可选择末级部门。
- 摘要内容:必填,默认为业务类别名称,支持用户修改。
- 制单人:必填,只读,为当前进行表单登记的用户名称。
- 制单时间/创建时间:表单新建和草稿状态获取打开页面时间 进行数值展示且字段展示制单时间,提交后变为提交时间进行数值展示且字段展示创建时间。
- 添加附件:附件最多可添加九个,单个附件不允许超过100MB,附件大小合计不能超过900MB。
二、公共功能
1. 草稿
有两种方式会变更业务单据状态为”草稿“:
- 点击新增后,在表单右下角,会有”存草稿“按钮,点击之后会将该表单所填内容保存,生成业务单据状态为”草稿“。

- 复制状态为“已撤销”的业务单据,会生成和被复制单据内容相同的草稿。

在标题下方,有“全部”,“草稿”,“已完成”、“已撤销”三个选项,点击之后会筛选出状态符合所选选项的业务单据。
2. 查询与重置
点击“展开”后,搜索条件分别为“日期”,“单据号”,“业务属性”,“往来单位”,“项目”,填写完毕后点击查询按钮会筛选出符合条件的业务单据;点击重置后,搜索条件会清空,以便重新填写。

搜索条件不必全部填写,按需填写即可
3. 删除
-
删除业务单据的方法有三种:
-
勾选业务单据列表顶部日期左边的空白方框,即可全选该页业务单据,顶部会有出现红色删除字样,点击删除后会有弹窗,进行二次确认,点击确认后会删除所选全部的业务单据。

-
鼠标移到业务单据左边的序号,如“1”,“2”,“3”,时,该序号会变为勾选框,勾选后,顶部会有出现红色删除字样,点击删除后会有弹窗,进行二次确认,点击确认后会删除所选全部的业务单据。

-
鼠标在该条业务单据时,左边会有 “...” 图标,点击该图标会出现删除选项,点击删除后会有弹窗,进行二次确认,点击确认后会删除所选业务单据。

-
状态为“已完成”的业务单据不能被删除。
4. 撤销
撤销的单据展示在已撤销视图。已撤销状态的表单详情页中,展示“撤销原因”、“撤销人”和“撤销时间”。
撤销方式有三种:
- 撤销单据:
- 撤销待处理单据:
- 撤销单据记录:
5. 单据复制
所有状态的单据均可以复制,复制后的单据为草稿状态,展示在单据列表顶部。
- 单据中的字段若已关闭或值不存在时置为空,当选择的记录不存在时置为空。
- 当被复制表单为草稿时,复制后的草稿表单中待处理表单列表与被复制表单勾选状态一致。
三、表单公共区域
1. 商品明细
在新增表单中常见商品明细区域,该区域大体可分为以下几类:
- 该章节只介绍公共通用的商品明细,由于业务不同,商品明细的字段可能也会不同,需要在所在章节单独介绍!
- 支持在表单登记页面快速增加商品。
1.1 无仓库
- 商品明细:
- 默认展示字段:
- 存货:指本次操作所涉及的具体存货的名称。
- 金额:指本次操作所涉及的存货的总金额。
- 当所选存货 开启数量核算 时,展示字段为:
- 存货:指本次操作所涉及的具体存货的名称。
- 数量:指本次操作所涉及存货的数量。
- 单位:指货物的计量单位,可在 商品设置 中调整
- 金额:指本次操作所涉及的存货的总金额。
- 当所选存货 未开启数量核算 时,展示字段与默认展示字段一致。
- 默认展示字段:
- 商品明细:
- 展示的表头字段信息为:序号、存货、数量、单位、单价、金额。
- 序号:只读,自增,纯数字排列。
- 存货:必填,可在 商品设置 中选择是否启用。
- 数量、单位、单价:
- 数量和单价不能小于0,可输入至小数点后四位
- 单位为选择框,可选择该存货的基本单位和多单位信息。
- 数量核算可在 商品设置 中开启或关闭
- 所选存货已开启数量核算时,三个字段都是必填。
- 所选存货未开启数量核算时,禁止填写这三个字段。
- 金额:
- 根据 “数量 x 单价公式” 自动计算金额并填写,可手动修改。
- 手动修改存货金额后,根据存货金额÷数量公式重新计算单价,并自动填写单价。
- “添加一行” 按钮:点击后,新增一列空记录,提供来填写存货信息,填写规则需按上文所述。
- 同时选择金额核算(未开启数量核算)和数量核算的存货时,商品明细的样式变为:

- 同时选择金额核算(未开启数量核算)和数量核算的存货时,商品明细的样式变为:
- 新增时需注意同一仓库内相同商品不能重复提交
- 删除:
- 鼠标移到“存货“列,会出现如下图标,点击即可清空该条记录,但不会删除该条存货数据

- 当有多条存货数据时,鼠标移动到“序号”处,序号会变为删除图标,点击该图标即可删除该条存货数据
- 鼠标移到“存货“列,会出现如下图标,点击即可清空该条记录,但不会删除该条存货数据
- 展示的表头字段信息为:序号、存货、数量、单位、单价、金额。
1.2 有仓库
- 商品明细:
- 默认展示字段:
- 仓库:指本次操作中存货所在的仓库。
- 存货:指本次操作所涉及的具体存货的名称。
- 金额:指本次调拨所涉及的存货的总金额。
- 当所选存货 开启数量核算 时,展示字段:
- 存货:指本次操作所涉及的具体存货的名称。
- 仓库:指本次操作中存货所在的仓库。
- 数量:指本次余额调整的数量。
- 单位:本次所涉及存货的单位。
- 金额:指本次调拨所涉及的存货的总金额。
- 默认展示字段:
- 商品明细:
- 展示的表头字段信息为:序号、存货、仓库、数量、单位、单价、金额。
- “添加一行” 按钮:点击后,新增一列空记录,提供来填写存货信息,填写规则需按上文所述。
- 同时选择金额核算(未开启数量核算)和数量核算的存货时,商品明细的样式变为:

- 同时选择金额核算(未开启数量核算)和数量核算的存货时,商品明细的样式变为:
- 新增时需注意同一仓库内相同商品不能重复提交
- 删除: 与 无仓库 一致
2. 分录列表
由于业务不同所对应的分录列表的字段也会不同,在此只介绍通用部分,具体字段会在所在章节进行解释
对分录列表中的分录进行核销时,核销方式均为勾选分录进行单据录入,核销效果均为减少分录中的待处理金额(项目结转除外)。
分录列表可分为四个区域,如下:

- 标题:不同业务或业务属性会对应不同标题,具体业务会对应介绍,同时在括号内会有待处理分录的数量。
- 搜索区域:可按单据号和摘要进行查询,点击重置后清空搜索条件。
- 具体分录:
- 不同业务或业务属性会对应不同分录,具体业务中会具体介绍分录字段。
- 在不同业务或业务属性中分录来源也会不同,具体业务中会具体介绍分录来源。
- 合计金额:
- 在不同业务或业务属性中,合计金额会有不同的名称。
- 会根据所选分录的金额进行累加计算。
分录列表中的分录为只读,只可勾选,不可在分录列表中修改
3. 账户模块
大部分实际业务场景都有金额往来,发生实际的金额往来必须表名金额的出处,即账户。当实际收款或付款金额为0时,账户不进行显示。
-
业务中的金额往来不一定都是实际的,我们将业务中的金额分为“发生金额”与“实际发生金额”两种,举例如下:
- 本次应收100元,因实际业务原因,本次只收取了60元,在此例子中100元为发生金额,60元为实际发生金额。
-
当业务有“实际发生金额”时,业务登记时就必须有账户信息。
- a) 业务类别开启了启用收付时,“实际发生金额”与“发生金额”会分字段存放。“实际发生金额”为0时,不展示账户名称选择框。
- b) 业务类别未开启用收付时,“实际发生金额”与“发生金额”会统一在“金额”字段中。
3.1 单账户
- 账户名称: 字段展示时必填。
3.2 多账户
多账户功能需要在 业务设置 中启用多账户后才能正常使用。
- 打开多账户功能后,隐藏本次收款/付款文本框,展示多账户卡片在金额信息下
- 多账户功能启用时,账户可以为空(“账户金额+抵扣金额”不能大于“发生金额”即可,其中账户金额或抵扣金额为空时,视同0处理)。
- 账户之间不允许重复。
- 选中一个账户后,选择下一个账户时,此时账户选项中已选中的账户禁选。
- 默认展示两个数据为空的账户行,点击添加账户明细按钮可在添加一行数据为空的账户行。
- 字段如下:
- 账户名称: 字段展示时为必填。
- 金额: 金额大于0 ,小于等于发生金额。
- 金额总计:只读,自动计算所有账户的金额合计。
4. 票据模块
- 票据类型框: 选填,未选择票据类型时代表未开启票据,在税费设置配置默认默认票据后展示在此处。
- 选择票据类型后展示如下字段:
- 税率: 必填,可选票据类型所属税率,可选值详见 税费设置 内容。
- 可选择 待定税率(**%),选择后可自由输入税额。
- 税额限制:大于0,小于价税合计。
- 发票状态开关: 可选发票认证或发票开具。
- 税价合计: 只读,价税合计默认为发生金额。
- 税额: 只读,根据
价税合计/(1+税率)*税率公式得出。- 可在选择 待定税率 时进行输入。
- 税额需与金额同正负,小于价税合计。
- 税率: 必填,可选票据类型所属税率,可选值详见 税费设置 内容。
5. 附件模块
5.1 添加附件上传
在进行表单登记时可以上传附件进行佐证,详见下图:
5.2 扫码上传附件
在表单登记时 ,还可以通过手机扫码,上传附件。 点击扫码图标,展示二维码。
扫描二维码,上传附件。
- 附件上传大小限制在 组织信息管理 配置。
- 允许多次上传重复文件。
- 附件上传支持的格式:jpg、jpeg、png、gif、pdf、ppt、pptx、csv、xls、xlsx、doc、docx、vsd、vsdx(扫码上传当前只支持图片类)。
- 附件上传时可以选择拖拽文件至附件框或点击“本地”通过文件选择弹窗选择本地文件。
- 附件支持在线预览和下载。
- 已完成单据支持添加附件。
- 二维码有效期为5分钟,5分钟内未进行扫码将自动失效。
- 手机扫码后上传附件的时间限制为15分钟,超过15分钟则本次上传失效。